北京市财政局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北京市委宣传部:
鉴于财税〔2010〕29号和财税〔2011〕27号文件已公布的部分转制文化企业的名称发生变更,考虑其主营业务并未发生变化,同意名称变更后的企业继续按照财税〔2009〕34号文件的规定享受相关税务优惠政策(名单附后)。同时,将名称变更前的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、人民文学出版社、商务印书馆、中华书局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、中国美术出版总社、中国美术出版社、人民音乐出版社、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、东方出版中心、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、现代教育出版社、华文出版社从享受税务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名单中剔除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名称变更后继续享受税务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名单.doc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
2013年4月9日
在山东德州,国家税务总局宁津县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置“企业所得税申报专窗”,帮助纳税人准确申报纳税。图为税务人员现场指导纳税人如何填写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。(苏雨/摄) 7月大征期开始了!必须要告诉大家一件重要的事情:企业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纳税申报表7月1日起启用新版了!为啥要改呢?这是因为,2020年2月以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了小型微利企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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