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猫招商标准调整公告2015年3月9日天猫招商入驻新规则
各位商家朋友:
新年好!
电子商务历经多年发展,已进入全新阶段,但无论怎么变化,未来电商发展的本质始终围绕着消费者体验。
为适应这一趋势,年初天猫已提出提升服务品质,并同步启动消费者体验升级计划,这不仅对商家的商品、服务提出更高要求,对天猫自身的规则体系、运营体系、商家服务体系也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新年新气象。为更好的优化消费者服务体验,天猫在招商方面将采用新思路,主动招募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的品牌商,共同升级消费者体验。鉴于此,现公告2015年天猫招商规则更新如下:
1、新招商标准于2015年3月9日0时开始执行,调整的详细内容,请参见同期更新的招商标准及FAQ
2、本次调整的招商标准仅适用于2015年3月9日0时起新申请入驻经营的商家,不涉及费率扣点调整。
2015年3月9日0时前完成报名提交并配合在2015年4月30日17:59:59前通过复核的商家,适用原招商标准。
2015年3月9日0时前新申请入驻经营,且在2015年4月30日18:00尚未通过复核的商家,如仍需申请入驻天猫,则适用新招商标准。
3、商家经营期间如需添加新品牌,且在2015年3月9日0时起申请添加新品牌的,按照新招商标准执行。
特此公告,敬请知悉,感谢广大商家朋友对天猫的关注与支持!
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
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
2015年3月2日
尊敬的纳税人:根据《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务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)规定,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、生活服务,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,暂免征增值税。(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,按照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印发)执行;生活服务、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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